VOCs排污费10月1日起开始征收 VOCs治理市场将暴增

日前,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联合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旨在为了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管理,改善环境质量。

随着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制度的出台,以及各行业的VOCs排放标准的陆续出台,我国VOCs治理市场即将爆发,测算环境监测和治理投资有望达千亿元。

据了解,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VOCs作为四大总体污染物之一,是PM2.5及光化学污染的重要成因。不过,VOCs治理相对脱硫、脱硝等市场起步较晚,2010年才首次将VOCs列入大气污染防治范围。

2013年5月,环保部下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首次在VOCs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方面给出指导性意见。2015年年初,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标准颁布。

此外,各地也加大了VOCs的治理力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加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并制定增加试点行业VOCs排污收费办法。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征收的VOCs排污费应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该办法规定,直接向大气排放VOCs的试点行业企业应当缴纳VOCs排污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征收VOCs排污费,按VOCs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征,污染当量值暂定为0.95千克。但由于目前我国VOCs治理与监测市场的技术储备与立法尚不健全,市场仍处于蓝海阶段。VOCs治理将成为“十三五”大气污染治理的一大重点。

原标题:VOCs排污费10月1日起开始征收 环境监测治理达千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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