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可即来即走或网络备案

  被寄望成为阻挡污染第一道防线的环境影响评价,近来因为国家加大规范整顿力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笔者从12日召开的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会议获悉,去年全省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52734个,审批通过48758个,否决或暂缓审批2736个,通过环评削减二氧化硫2万多吨、氮氧化物2100多吨,避让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5个。

  省环保厅表示,面对当前形势,全省环评工作在严格把关、守住底线的同时,要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全程服务,为改善我省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要求,各地分级审批名录修订工作要在今年内完成,在此之前,省下放项目的环评审批由市级环保部门负责。明年6月30日前,全省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要全部完成脱钩,逾期未完成脱钩的,取消环评资质。

  ●南方日报记者 谢庆裕 通讯员 吴凡 黄慧诚

  严守底线红线重点查处“未批先建”

  省环保厅在会上表示,必须树立环评审批底线思维,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环评、区域限批、总量控制、“以新带老”等环保管理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对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明确规定禁止的项目,一律不批。

  各地要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分级审批名录,不得随意降低环评文件类别,确保审批要求和标准不降低、审批质量不下降。涉及能源、冶金有色、化工石化、建材、交通,且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环评文件原则上由市级环保部门审批。

  今年起新《环保法》实施,省环保厅介绍:“今年在环评工作中,将把简政放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起来,确保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当前重点查处新《环保法》实施后“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产业园环保要求,加强产业园区环境监管,加快推进纳污管网、集中供热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线性工程尽量避绕环境敏感区

  重大项目建设是珠三角实施“九年大跨越”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重点。笔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省重点项目计划有306项,其中新开工项目162项。省环保厅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跟踪,加强指导,加快进度,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全程服务工作。

  对选线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严控区等环境敏感区的线性工程(指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等),要及时告知建设单位,指导建设单位对线位进行调整、优化,尽量避绕环境敏感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项目,应根据《广东省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区域产业发展或布局规划环评要求做好指引,积极协调总量指标来源。对具备受理条件的项目,纳入“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技术评估效率,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进度。

  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石化、垃圾处理、交通设施等项目如何做好环评把关?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环保部门应要求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履行公众参与主体责任,及早公布环评信息,有效做好沟通工作,引导公众理性参与,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确保符合环保要求的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探索部分建设项目环评豁免审批

  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为密切的环境管理制度,环评工作当前受到社会格外关注。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今后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监管,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环评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我省将总结推广深圳、东莞等7市(区)经验,扩大环评登记表备案制试行范围,本着“便民、公开”的原则,对环评法规定环境影响较小、只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采用即来即走或网络备案的形式。

  此外,探索建设项目环评豁免审批。对未列入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且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造成环境污染及生态影响的项目,地方可考虑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豁免审批目录。

  为了贯彻环保部杜绝环评“红顶中介”的要求与措施,我省将加快推进环评机构改制工作。目前,我省环保系统有34家环评机构。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的要求,省属两家环评机构必须在明年初完成脱钩,全省要在明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逾期未完成脱钩的,环保部将取消环评资质。

  (原标题:环评可即来即走或网络备案)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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