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步走”建设全覆盖环境监测网

本报讯 (驻京记者 张天赦)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行业首个环境监测网中长期布局规划,《规划》明确了监测网的布局思路和重点监测对象布局方案,提出“两步走”建设覆盖广泛、布局科学、层次合理、衔接顺畅的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在水路运输方面,41个沿海港口、29个内河港口,以及内河高等级航道可能影响的27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7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地、4处重要湿地、26处重要水库、56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航道等被纳入重点监测对象。

根据《规划》,“两步走”实施重点分别为:近期(2020年前),主要针对重点监测类中的国家高速公路、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长江干线航道、西江航运干线航道、京杭运河航道和一般监测类中的省级高速公路、沿海及内河地区性重要港口开展环境监测。其中,涉及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交通基础设施环境监测应重点推进实施。远期(2020年—2030年),全面开展行业环境监测网建设工作,覆盖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及客货运输活动全过程,针对重点监测类和一般监测类中的所有公路、港口和航道监测对象开展环境监测。到2030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基本建成后,满足行业环境监测基本需求,全面掌握交通运输行业污染排放状况、环境影响程度及范围,提高行业环保监管水平,有效支撑行业环保政策、规划、管理和科研等工作开展,支撑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规划》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行业环境监测法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行业环境监测标准与技术规范支撑、加强资金配套和人才培养。此外,为规范和指导省级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规划编制工作,《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编制办法(试行)》与《规划》同时发布,明确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报告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了规划研究常用的技术方法,并说明了规划作用和意义、规划期限、编制原则、规划的级别划分、规划编制与批准等事宜。

本文来源: 三沙海事.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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