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三同时”环保验收办理流程

东莞环保“三同时”验收程序及条件

“三同时”是国家出台的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即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确保相关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及时到位,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东莞环保必须遵循下列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单位按要求上网填写并提交《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投产)安全生产验收申请表》,资料符合要求,安监局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到现场验收。

2、现场验收,安监局进行现场检查确定建设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三同时”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重新验收,现场验收需对以下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员工的培训记录和资料、特种设备的使用证和特种员工的操作证、消防验收批文和防雷设施检测合格等证件、其它相关资料。

3、提交资料,申请单位按要求在网上对《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投产)安全生产验收申请表》进行修改后打印盖章(一式两份)并连同以下材料一并提交:该项目的消防验收意见(复印件)、《危险化学品普查表》、《安全生产责任人任命申报表》、《区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相关资料信息表》。

4、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安监局4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意见。

东莞环保“三同时”验收条件

1、已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设施登记(租用厂房除外);

2、制定了企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完成厂长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人的任命;完成了员工上岗前“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和全员安全培训; 三同时验收

4、所有特种设备均取得了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5、生产设施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符合生产要求;危险场所、危险设施和设备上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在东莞市范围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在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前,其环保设施必须报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验收。

“三同时”验收条件

1、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完备,环保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设计方案建成;

2、环保设施的污染防治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3、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及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提出的要求;

4、环保设施的排污口符合规范化要求;

5、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运行工况稳定,运行负荷达75%以上;经培训合格的环保设施岗位操作人员到位;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了环保设施运行台帐(试运转期开始设立)。

东莞市“三同时”环保验收条件与程序

申请厂房验收并拿到排污许可证相关问题

以下是相关几点请向厂方核实:

一、原工厂有没有做过环评?如做过环评后,请发厂方的评批复意见到我公司。

二、如有废水,废气,噪音工程,是否有做环保治理工程?

三、工厂现在是扩建还是新建?如果是扩建,以前旧环评基础上增加的内容是什么?

四、工厂员工人数是多少?是否都在厂内食宿?

五、工厂时否设有厨房?厨房炉灶是用什么燃料燃烧的?

六、工厂是否有发电机?是什么品牌?功率是多少?

七、工厂有否做过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及零星废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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